不合法的。
第一,公司未与你签署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公司未给你缴纳社保,也是不符合规定的。应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第三,公司无故延长你的试用期,同样不符合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