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老百姓都知道,
打官司就是打
证据,
仲裁是一个准
司法程序,在
仲裁程序中,
当事人的所有诉请,均应该有合法有效的证据来证实,其相关诉请,才有可能会得到法律支持。劳动
仲裁案件中,虽然在
举证责任分配上会照顾举证相对困难的
劳动者一方,但与案件有关的基本事实,还是应有劳动者来举证的。
其次,我们回到工伤
赔偿案件的劳动仲裁上,如工伤赔偿已经进入仲裁程序,那说明已经进行了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那么劳动者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仲裁庭审查的重点只会聚焦到具体的赔偿项目和
赔偿标准上来,也就是说,
工伤待遇的仲裁程序,原则上不存在成功几率大小的问题,而是依据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缴纳情况,最终确定工伤
赔偿责任主体和依据相关标准最终认定赔偿数额多寡的问题。而
工伤职工要做的基本都是搜集关于赔偿计算基数和标准的依据,作为仲裁委裁决时的参考,以便支持自己的合法诉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
除名、辞退和
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
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