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仲裁可以委托
代理人。委托他人
代理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前
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当事人的
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等可以成为委托代理人。根据《劳动争议
仲裁调解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