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者可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提出支付劳动补偿金的要求,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二)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协商不成时,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说明用人单位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况。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逾期仍不支付,将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若投诉未解决问题,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申请强制执行。若生效裁决或判决确定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金但仍未履行,劳动者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用人单位财产等措施保障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