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面对未签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可采取多途径维权。收集证据是基础,之后可依次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解决问题,并且在符合条件时可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
2.具体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像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工作成果等。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以及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若投诉没有效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拖欠工资,还有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二倍工资差额。需注意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为一年,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