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天门法律咨询 > 天门劳动合同法律咨询 > 劳务合同致他人损害该如何处置

劳务合同致他人损害该如何处置

杜* 湖北-天门 劳动合同咨询 2026.01.15 05:48:22 376人阅读

劳务合同致他人损害该如何处置

其他人都在看:
天门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天门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接受劳务一方先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这体现了对受害人权益的及时保障。
(2)若提供劳务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接受劳务方承担责任后可向其追偿,这能促使提供劳务方在工作中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3)提供劳务方因劳务自身受损,双方按各自过错分担责任,公平合理地确定双方的责任范围。
(4)要区分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担责且一般无追偿权,劳务关系适用上述个人劳务规则。

提醒:在个人劳务关系中,双方应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保存好相关证据。若发生纠纷,要依据事实和过错程度确定责任,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6-01-15 10:45:01 回复
咨询我

(一)若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接受劳务一方先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内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
(二)若提供劳务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损害,接受劳务方赔偿后可向其追偿。
(三)若提供劳务方因劳务自身受损,双方按各自过错分担责任。
(四)要明确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执行任务致他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担责且一般无追偿权,劳务合同适用个人劳务规则。
(五)处置以事实为依据,结合过错程度确定最终责任分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6-01-15 10:28:4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由接受劳务一方担责,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可追偿;提供劳务方因劳务自身受损,双方按过错分担责任,且要区分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责任规定。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个人劳务关系中,当提供劳务方因劳务致使他人损害,先由接受劳务方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含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若提供劳务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接受劳务方赔偿后可向其追偿。若提供劳务方自身因劳务受损,双方按各自过错分担责任。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执行任务致他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担责且通常无追偿权,与劳务关系不同。在实际处理中,要以事实为依据,结合过错程度确定最终责任分担。若遇到个人劳务关系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准确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15 09:03:11 回复
咨询我

1.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时,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方担责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方追偿;提供劳务方因劳务自身受损,双方按各自过错分担责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责任承担上有区别,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执行任务致他人损害一般由用人单位担责且无追偿权,劳务合同适用个人劳务规则,最终责任分担要结合事实和过错程度确定。
2.解决措施和建议:
-接受劳务方在承担赔偿责任时,要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后续可能的追偿。
-提供劳务方应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避免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损害。
-双方在建立劳务关系时,可签订详细的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纠纷的发生。
-发生纠纷后,双方可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15 08:28:27 回复
咨询我

1.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要是提供劳务的人因为劳务让别人受了损害,接受劳务的人要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的人担责后,能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者追偿。
2.处理流程是,先由接受劳务的人给受害人赔偿,像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都要赔。要是提供劳务的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才导致损害,接受劳务的人赔偿后可以找他要钱。
3.要是提供劳务的人在劳务中自己受伤了,双方按照各自的过错来分担责任。
4.要分清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里,劳动者执行任务让别人受损,由用人单位担责,一般不能追偿;但劳务合同就按前面说的个人劳务规则处理。
5.处理这类事情要依据事实,结合过错程度来确定最终的责任分担。

2026-01-15 06:44:1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动物致人损害侵权如何认定对于认定一般侵权行为来说,应该说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过错这四者是缺一不可的。就动物致人损害而言,既然是特殊侵权责任,其特殊性就主要表现在与其他侵权行为相比较,过错并非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必要条件。应该说,过错只构成加重行为人责任的一个因素。因此,认定动物致人损害侵权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加害行为和发生。这种加害行为并非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的加害行为,而是自然人所饲养的动物对自然人的加害行为。饲养的动物并无种类之分,包括人们通常饲养的家畜家禽,也包括出于猎奇或个人爱好等原因饲养的野兽、野禽。只要属于在人的控制下,主要依靠人为供给食物生存的动物,都应该是饲养的动物的范畴。依据这个标准,饲养的动物既包括以食用、牟利为目的的,也包括以观赏为目的的。像家养动物、动物园中的动物,甚至现在处于半野生条件下的野生动物园中的动物,都应包括在这个范围内。(二)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一个要素。一般情况下,这种损害事实应该是显性的。比如肉体的伤害,财产的损失。特殊情况下的损害事实也可以是隐性的。比如造成较长时间的心理恐慌、心理异常等等。这种损害事实在一般情况下应是动物主动进攻引起。(三)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即损害事实是动物的加害行为造成的。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既可以是直接因果关系,又可以是间接因果关系。直接因果关系很好理解,也少有争论。比如咬伤人,牛吃了别人的粮食,马受惊后踩伤人。间接因果关系则相对复杂一些。比如撵人,被撵者慌不择路,把旁边的鸡蛋掀翻,造成损失。则的侵害行为和鸡蛋被打烂的财产损失之间就属于间接因果关系。鸡蛋的损失应由谁来赔偿呢?动物的饲养者当然难辞其咎。二、动物致人损害侵权的责任主体有哪些?动物致人损害侵权的责任主体一般有: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动物的饲养人是指动物的所有人,即对动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的人。动物的管理人是指实际控制和管束动物的人。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留取证据1、当疑似输血、输液造成医疗损害时,应及时留存相应的输血袋、输液袋等物品,并要求医院立即封存。2、复印封存病历(封存之前可以要求先行复印,以便在之后的调解诉讼中能做到心中有数);3、依据法律的规定,患方及家属只能复印客观病历,而不能复印主观病历。因此,此时无法复印主观病历时,不应强求,因为在鉴定时,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都会交予鉴定专家进行鉴定。更不要在此时发生冲突。二、封存病历时,注意事项1、医患双方共同清点需封存的资料,并记载制作封存清单。清单完毕后,用订书钉将封存病历装订(避免之后被替换);2、首先,检查档案袋是否完好无损;3、确认档案袋完好无损后,将需要封存的病历放入,并贴上封条;(此时应注意,贴封条时,特别关注档案袋能拆开的地方,一般是在档案袋的上下左右都贴上封条,保证封存件无法提前开启)4、待封条胶水干后,再进行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应在封条边缘处;三、封存件的保管问题依据法律规定,封存的资料应由医疗机构保管;1、但是,在现实中往往出现患者及家属不信任医院,而坚决要求自己保管封存件,从而出现冲突。此时,若医院同意则可;若医院不同意时,为避免矛盾激化,可以提出由双方共同信任的第三方保管(如卫生局、公安机关等);2、无论何方保管,保管方必须向对方出具封存清单和保管约定。四、仔细研读手中的资料,准备与医院沟通调解1、目前医疗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仅3种情形)原则,而确定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主要是通过鉴定来确定,鉴定时主要的依据又是各种医学常规、操作规程以及教科书等。因此,尽可能的根据手中现有资料找出医院存在的过错。2、从哪些方面找医院存在的过错和不足呢?如:诊断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告知是否充分、是否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治疗方式选取是否恰当、是否是对患者最小损害、治疗过错中是否依据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损害后的处置是否及时恰当、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等。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