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
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1·《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
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
辞职,并要求
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
仲裁裁决
拒不执行的,可以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