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劳动关系: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材料,以此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二)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或职工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
(三)劳动能力鉴定:认定为工伤且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若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四)索赔: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由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医疗费、伤残津贴等。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