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劳动者未满一个月突然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
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
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
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
赔偿的。
(二)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这需要区别对待;
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比如因为失恋啊、心情不好啊,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
2、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50%左右;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
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
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
3、劳动者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
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劳动者承担。比如让没有保管义务的销售员承担盘点后的货物损失。用人单位不能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4、《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
法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保密义务或者
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5、《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