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法》来讲,要是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需要,得先跟工会以及劳动者商量好,之后才能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最多不能超过一小时;要是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那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每天最多也只能延长三小时,并且每个月不能超过三十六小时。
要是用人单位没经过协商就强制劳动者加班,劳动者是有权利拒绝的。
而且,用人单位安排了加班,就应该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给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要是用人单位用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办法强迫劳动者加班,那劳动者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都不用提前跟用人单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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