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综合工作制里,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大概是这样的。
咱得先明确标准工时,通常就是每天 8 小时,每周 40 小时。
要是在一个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比标准工时多的那部分,就被看作是加班。
以一个月为周期来说哈,如果月加班总时长超过了 36 小时,那加班工资就得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 150%来给;要是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就得按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 300%来支付。
这个小时工资基数,是用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 天),再除以 8 小时算出来的。
比如说有个员工,月工资是 6000 元,月计薪天数是 21.75 天,那他的日工资大概就是 276 元,小时工资大概就是 34.5 元。
要是在某一个法定节假日加班 8 小时,加班费就是 34.5×8×3 = 828 元。
不过得注意,不同的地方规定可能会有点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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