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前检查:800元/例;
(二)正常分娩:三类定点医疗机构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元/例;
(三)异常分娩(难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元/例;剖宫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45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4300元/例;
(四)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5000元/例,本条第三款规定的费用标准不再支付。
实际医疗费低于上述限额标准的据实支付,实际医疗费高于或等于上述限额标准的,按上述限额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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