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时效通常是一年。
意思就是从当事人能够知道或者理应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那一天开始算。
不过,如果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劳动报酬而产生了争议,那么劳动者去申请仲裁的时候,可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要是劳动关系终止了,那就必须得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去提出仲裁申请。
要是超过了仲裁时效,仲裁委员会很可能就不会受理,这样一来,当事人的权益就很难通过仲裁这种途径得到有效的保护。
所以,劳动者一定要时刻留意自己的权益情况,在规定的时效范围内赶紧提起劳动仲裁,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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