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绝不能在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时解除劳动合同。
倘若用人单位违规辞退怀孕女职工,女职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倘若女职工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那么用人单位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是以女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就向女职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若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若不满六个月,则向女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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