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女员工在换公司后能否继续享受哺乳假需区别对待。
倘若女员工处于哺乳期而更换工作单位,新的用人单位务必遵循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法律条文,给女职工提供哺乳时间等福利。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于正在哺乳未满 1 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需在每日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 1 小时哺乳时间;若女职工生育多胞胎,每多哺乳 1 个婴儿,每天就增加 1 小时哺乳时间。
然而,倘若新公司以不合理缘由拒绝提供哺乳假等女职工权益保障,女职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这体现了国家对女职工哺乳期权益的重视与保障,确保她们在工作与育儿之间能够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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