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每满一年,就需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倘若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来计算;要是不满六个月,那就只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倘若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时,标准就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确定,并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能超过十二年。
这便是辞退员工在经济补偿法定情形下的限额状况。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