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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补偿限额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每满一年,就需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倘若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来计算;要是不满六个月,那就只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倘若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时,标准就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确定,并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能超过十二年。

这便是辞退员工在经济补偿法定情形下的限额状况。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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