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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无故辞退员工补偿

试用期阶段,倘若用人单位毫无缘由地辞退员工,那么是必须给予补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是劳动者不存在那些法定的过错情形,像是在试用期间经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此时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行为。

面对这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状况,员工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倘若员工不希望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了,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

如果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来计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就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试用期的员工也同样按照此标准来计算经济补偿。

最新修订: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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