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成年人殴打未成年人后已经与公安机关达成和解,但成年人现在反悔,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公安机关主持达成的和解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如果和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成年人单方面反悔是很难推翻协议的。除非能证明当时和解存在程序违法或重大误解等情况。建议您考虑以下几点: 1. 和解协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2. 反悔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是否有新证据出现? 3. 如果确实存在重大误解,可以尝试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但需要有充分理由。从实务角度看,除非有重大新情况,公安机关一般不会轻易撤销已经达成的和解。建议慎重考虑是否要继续追究此事,因为推翻和解可能导致案件重新进入处罚程序。如果需要进一步帮助,建议携带和解协议等材料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