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德友律师 回复:执保,即执行保全,是一种在执行程序开始前或执行过程中,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的临时性控制措施。它不是强制执行,而是强制执行的前置程序。执保的程序主要包括:1. 申请:债权人向法院提出执保申请,说明理由和请求。2. 审查: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采取执保措施。3. 裁定:法院作出执保裁定,明确保全的财产和方式。4. 执行:法院将裁定送达给债务人,并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执行。5. 异议:债务人对执保裁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6. 解除:债务人履行义务后,法院可以解除执保措施。执保是为了保障执行,不是直接处分财产。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