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催收行为需要遵守《民法典》关于隐私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就您描述的情况,分析如下:1. 如果妻子是共同债务人或担保人,债权人可以同时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这种情况下提及妻子姓名是合法的。2. 如果妻子并非债务相关方,催收方在短信中擅自使用其姓名,可能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特别是如果短信内容带有威胁、恐吓等不当言辞,更可能构成违法催收。建议您: 1)先核实债务性质,确认妻子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保留好相关短信作为证据 3)如果确认妻子与债务无关,可以要求对方停止此类催收行为若对方继续骚扰,可以考虑向当地银保监局或公安机关投诉。需要进一步法律帮助的话,可以携带具体证据材料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