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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批发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时间:2024-03-03 17:21:01 浏览:6865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包括自有和承租)的土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农产品批发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现在很多城市都建有农产品批发市场,有些占地面积还很大。而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使用城镇土地的,企业要缴纳土地使用税。这个税率实行阶梯税率,不同地区标准不同。当然,也有些土地有优惠政策,包括批发市场。那么,农产品批发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来跟随小编了解下。

一、农产品批发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的土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1、所使用的土地为专门经营农产品或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

2、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3、享受税收优惠的土地,是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土地。

二、申请土地使用税免征需要什么材料?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的复印件

3、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经营主体的相关证明,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应提供面积比例专项说明。

三、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由此可见,根据国家最新文件,农产品批发土地使用税是免征的,这是国家惠农政策的体现,当然,这需要具备一定条件,使用的土地必须是专门经营农产品批发的。企业占用这样土地,要准备好免征申请表、土地使用证及农产品批发营业执照等材料,到当地的税务部门办理免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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