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办事直通车 > 社会保障 > 工伤保险 > 萧山职业病鉴定地址在哪里?

萧山职业病鉴定地址在哪里?

时间:2024-02-26 22:31:20 浏览:7387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萧山区属于杭州市。工伤职工应当在伤情稳定后向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完整的医疗材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萧山职业病鉴定地址在哪里?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在工作单位突发职业病的也属于工伤。那么萧山职业病鉴定地址在哪里?

一、萧山职业病鉴定地址

伤残等级鉴定应该在在杭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42号劳动大楼 电话:0571-87916407)

萧山是杭州的一个区,不能鉴定的

劳动鉴定的程序

1、单位职工由所在单位填写鉴定表,非单位职工的其它人员由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填写鉴定表。

因工致残的,填写《杭州市职工因工致残程度鉴定表》一式四份。

非因工负伤、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填写《杭州市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鉴定表》一式四份。

上述鉴定表,经主管单位审核后,报送劳动鉴定委员会,并附下列有关材料:

1)因工伤残申请劳动鉴定,应提供工伤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医院治疗的病历及各种检验报告单(片)据等相关资料。

2)非因工伤、病申请劳动鉴定,应提供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近二年以上本人在医院治疗的病历及各种检验报告单(片)据等相关资料。

2、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受理劳动鉴定时,对送审材料不全或者情节不清的,可责成报送单位补充材料或对有关情节进行复查。受理的劳动鉴定材料进行编号,送交医学鉴定小组。

3、鉴定医生经对被鉴定者上报的病情材料进行审阅,必要时可以调阅原始病历、进行体检和复检后,作出诊断意见。诊断意见难以确定的,应经医学鉴定小组集体讨论后确定。

鉴定医生签署诊断意见,应在鉴定表上写明病情。工伤致残的,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的国家标准,提出致残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等级的诊断意见;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标准(试行)》,提出是否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诊断意见。

4、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医学鉴定小组的诊断意见作出鉴定结论,书面通知单位和被鉴定者。

5、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申请重新鉴定的,应当在收到鉴定结论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6、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在工伤鉴定结论作出满1年后,认为残情变化的,可要求进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鉴定工作定期进行,工伤致残鉴定一般每二个月进行一次,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每年进行三次(受理时间 :3、6、9月1~20日)。 

二、职业病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三)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四)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

(五)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至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九)死亡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十)丧葬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对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抚恤金:对其配偶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对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

(十二)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本条例施行后,国家对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作出调整时,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劳动者从事有毒物品作业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保证劳动者享受工伤待遇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无营业执照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其劳动者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患职业病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给予劳动者一次性赔偿。

第四十五条 劳动者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工伤认定是员工维护自己权利的方式,是非常的重要的,用人单位没有去申请工伤认定,受害人可以自己去或者时委托亲戚或者是律师为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是员工维护自己权利的有效方式。

延伸阅读:

热门推荐

想获取更多社会保障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