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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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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6179人看过
导读: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2、转让方的土地使用证或合法权属证明材料3、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证明4、标有受让方名称、面积、坐标的用地图5、具有土地评估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书6、土地登记申请书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8、经鉴证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个体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土地,对于国家和公民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不管是日常生活当中的经济发展和住房问题,这个过程当中都会涉及到土地的使用。所以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也是可以对土地使用证进行过户的,但是土地使用证过户必须携带好相关的材料才能够顺利的过户。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个体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一、个体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1、转让合同或协议;

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

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二、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

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土地开发费,是指每公顷居住区用地开发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测算投资,包括征地拆迁、各种补偿、平整土地、敷设外部市政管线设施和道路工程等各项费用。

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可以看出在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时候,需要携带好转让合同,受让方身份证,其他一些国土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另外土地使用证在进行过户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交纳一些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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