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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纠纷还能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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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7241人看过
导读: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有房产纠纷还能公证吗?

我们在买卖房屋当中,最怕遇到的就是房产纠纷,当我们遇到房产纠纷时,大多数都是一脸茫然,而对于有房产纠纷还能公证吗这个问题,相信大多数人和小编一样,都是懵懵懂懂的,更不要说对此有更深层次的了解了。对此,小编今天专门就有房产纠纷还能公证吗这个问题来为各位关心此问题的人述说一下。

一、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

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

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实际上也就是房产(房屋权益)纠纷和地产(土地权益)纠纷的总称。其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行政复议和诉讼来解决。

房地产纠纷的仲裁是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的,由第三人居中裁决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一种解决房地产权益纠纷的方法。一旦裁决或达成的调解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必须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执行裁决或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地产行政复议指不服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相应的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再申请复议。

房地产纠纷的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有关房地产纠纷所进行的司法活动。

二、房产公证

房产公证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三、有房产纠纷还能公证吗

除《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外,国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如国务院《关于外国人私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规定,办理涉及房屋所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证件必须办理公证。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办公证。代管房屋、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不成新的抵押协议的房屋的拆迁,应当由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城建部《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委托他人代办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委托书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各专业银行规定,涉及房屋抵押抵押贷款合同或抵押担保文件要经公证机关公证。许多地方法规中也规定,私有房屋的继承、赠与、析产、买卖、转让、抵押、租赁、商品房和住房制度改革中的职工住房的预售、买卖、抵押、转让、继承、赠与、互换等,应当办理公证。

就小编在上面所说的来看,有房产纠纷还能公证吗这个问题迎刃而解,答案是不能的。简单来说,当我们遇到有房产纠纷时,首先进行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了,再由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以便进行下一步的诉讼。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随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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