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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克扣劳动者工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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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1705人看过
导读: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这一规定是对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的法律保护。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应得工资。

单位能克扣劳动者工资么?

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名目来克扣员工的工资,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单位能克扣劳动者工资么??如果说答案并不是绝对的不可以或者是可以,那么对于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怎么认定呢?针对这两个问题,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能克扣劳动者工资么?

国家劳动法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第十五条中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这里的克扣指用人单位无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情况:

1、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过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明确规定的;

3、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4、因劳动者请事假应扣发的。

二、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怎么认定?

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对“克扣”一词,应做进一步的理解:在劳动者已经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工资。

但是在有些情形下,如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双方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企业工资与经济效率相联系,经济效率下浮导致工资必须下浮的;劳动者请事假的,在这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减发劳动者的工资,不能视为克扣工资。

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不能视为无故拖欠;另外,用人单位确实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这种情况也不是无故拖欠。

单位能克扣劳动者工资么?单位不能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根据上文内容我们知道,单位并非不能克扣员工工资,但是单位不能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而要是你所在的单位无故克扣你工资的话,那么建议可以通过一些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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