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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评审管理制度规范是什么?

时间:2024-03-03 01:12:54 浏览:1342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1、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以其自己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如果委托别人代签,采购部应审验其委托证明。2、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他任何形式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采购合同评审管理制度规范是什么?

一、采购合同评审管理制度规范是什么?

总则

1、为规范公司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事宜,做好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修改等工作,使其符合采购

管理的要求及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对采购合同管理的相关事宜。

采购合同的编写

1、公司采购部是采购合同的对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控制等管理事项。

2、公司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高于

3、采购合同的编写程序。

1) 选择供应商。必须是公司认可合格供应商。

2) 进行谈判。采购部应与合适的供应商展开谈判,谈判内容包括采购物料的价格、数量、质量、供货方式、货款支付等方面的谈判,并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选择对公司最有利的供应商。

3) 拟定草案并评审。采购部应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拟定采购合同草案,报送法律顾问审核及总经理分管副总进行审批。

4) 拟写正式的采购合同。采购部应根据各相关部门、法律顾问及总经理分管副总的意见对采购合同草案进行修订,并据此形成正式的采购合同。

4、正式的采购合同必须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 合同签订双方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2) 采购物品的单价、总价。

3) 采购物品的数量与规格型号。

4) 采购物品的品质和技术要求。

5) 采购物品的履约方式、期限、到货地点。

6) 采购物品的验收标准和方式。

7) 付款方式和期限。

8) 售后服务和其他优惠条件。

9)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5、采购合同的条款内容必须齐备、明确、具体,表达必须严谨。

采购合同的签订

1、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以其自己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如果委托别人代签,采购部应审验其委托证明。

2、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他任何形式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3、对于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可以采用传真的方式进行签订,即公司将合同拟订好后传送给供应商,供应商进行盖章签字后回传,公司盖章签字后发给供应商回执,视为合同成立

4、签订后的合同由财务部保管。

采购合同的执行与控制

1、合同签订后即具有了法律约束力,采购部应及时向供应商发送订货单,使供应商及时准备公司所需的物品。

2、采购部应配合质量管理部做好采购物料的进厂验收工作,当所采购的物料不符合合同所约定的质量要求时,采购部应积极联系供应商进行处理。

3、采购部应建立合同履约的管理台账,对双方的履约进程逐次、详细地进行书面登记,并保存好能够证明合同履约的原始凭证。

4、对于供应商需要按照样品或图纸加工的物料,如果存在加工过程周期长、变数多、监控过程比较复杂

的现象,要求供应商提供进度安排,采购部根据进度安排与供应商进行联络,进行积极的协商,确保物料能够及时运送到公司。如果供应商提供的物料将延缓公司的生产,采购部应减少在供应商处的采购数量并与其他供应商联系,增加采购数量。

5、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采购部要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将供应商视为公司的战略发展伙伴,便于在生产旺季加大物料采购时能够及时供应,在生产淡季时能够缩减或取消物料采购的数量。

6、采购部应本着经济型的原则做好物料的采购进度控制工作,既保证仓库中的采购物料库存最低,同时还能保证采购物料满足生产的需求。

采购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无法按量供应的采购物料,采购部经调查核实,可与供应商

签订新的采购物料的数量规定,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进行执行。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例如原材料价格或工资出现上涨,供应商无法按合同

规定的价格交货)采购部可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签订新的供货价格的条款,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执行。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供应商无法按时交货,采购部经过核实后,可与供应商进行协

商签订双方的延期交货规定,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执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合同终止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双方同意取消合同。

2) 因市场环境或需求的变化一方提出取消合同,由双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3) 出现违背合同条款的状况。

4) 逾期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

5) 发生符合合同条款中合约解除的事项。

合同纠纷的处理与合同管理

1、当公司与供应商所签订的合同出现纠纷时,其一般采取如下处理方法。

1) 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2) 请第三方协调解决。 3) 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4)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采购合同的签订人员与资料管理人员要遵守合同的管理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将根据情节的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 1) 泄露合同内容。 2) 私自更改合同内容。 3) 丢失合同。4) 在合同签订做资料保管中损害公司利益。

3、参与采购合同履行与监督的人员违反公司的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的,公司将根据性质与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1、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管理的标准化要求。

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

价格、金额,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

供货期限,可以合同约定。一般来讲,提货的以乙方通知提货日期为准(应给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代办托运的以货交承运人为交货日期,送货的以送达目的地为准。

可以约定分批交货。

2、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有国家标准GB、部颁标准、企业标准QB。如果要填写,须有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我方一般的购销合同,多数泛泛约定为国家标准。如果对于特定产品,或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具体约定为哪个标准,或商定的条件、样品(共同封存样品,分别保管)、补充技术要求。

约定供方对其所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在保证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排除需方的非正常使用导致。

3、交(提)货地点、方式

交货地点,涉及“标的物交付”,也是风险转移的分界点。

交货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它涉及合同纠纷的司法管辖权。当约定的交货地点与实际交货地点不一致时,以实际交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双方约定了合同履行地点,则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交货方式:工厂交货(提货)、目的站港交货(送货)、货交承运人(代办运输)等等。对外货易中,有专门的术语。

4、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协商确定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如果由于供方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运输路线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损失,就承担赔偿责任。

运输费用的负担,应结合货物价款考虑,是否包含?要明确约定清楚,以避免争议。

5、合理损耗和计算方式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损耗量,对此规定及计算方法,有关主管部门有详细规定,在合同中应明确注明。

我们的实践中,一般不允许有量差。按实际收货量结算。

采购合同评审管理制度是公司用于对内部的采购合同进行管理和规范的,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不同的公司在制定相关制度的时候会出现不一样的情况,总的来说,除了需要考虑到相关法律法规之外,还需要结合公司的内部情况和部门的需要。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邢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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