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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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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27848人看过
导读:并没有明确规定说不续签劳动合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关于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一个是劳动者(非试用期)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三十天;另一个就是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并没有明确规定说不续签劳动合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关于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一个是劳动者(非试用期)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三十天;另一个就是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规定要求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但就劳动者而言,最好是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因此,不续签劳动合同,并不是必须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的,期满当日过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了,若双方均为表示不续签,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则用人单位应当自上一份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容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当然,其间若发生其他符合法律规定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的,按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便是律图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由上面的信息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但是劳动者如需辞职,一般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如您希望了解更多的信息,可通知律图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具体的咨询,我们会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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