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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可以代领吗?

时间:2024-02-23 09:06:28 浏览:51637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失业保险一般是不能够代领的。领取失业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2、个人非自愿失业,开除符合规定。3、60日内办理了失业手续。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拿着单位的离职证明、身份证去交社保的社保中心办理。
失业保险可以代领吗?

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和福利相结合的制度,为的是向那些曾经投过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口提供生活上的帮助。作为一种福利制度,失业保险一直作为一种基础险种受到人民的关注。但由于相关知识的欠缺,许多人不了解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那么,失业保险可以代领吗?怎样领取失业保险。律图为您解答。

一、失业保险待遇必须符合的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终止就业并非本人意愿;

4.有求职要求,进行失业登记。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代领手续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所在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在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符合条件申领的需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活期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复印件,“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盖单位公章)到原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停保后60天内办理申领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还要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领取手续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天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上述三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本文介绍了失业保险能否代领以及代领的相关手续。在领取过程中带好相关的证明材料按照办理流程规范办理。失业保险中也享受了一部分的医疗补助金。具体事项,可向专业法律机构咨询。律图能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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