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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造成他人车辆报废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时间:2024-03-03 04:29:39 浏览:2445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醉驾造成他人车辆报废,醉驾一方对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而且无力赔偿的数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话,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在醉驾造成的交通事故中,并不是说只有造成他人人身受损才能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造成他人车辆报废这样的后果也是比较严重的。
醉驾造成他人车辆报废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一、醉驾造成他人车辆报废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醉驾造成他人车辆报废,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醉驾肇事赔偿争议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3、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

(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

(4)具状时间。

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检察机关已经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当重点写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情况及有关证据。

事实上,即便醉驾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醉驾也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醉驾造成他人车辆报废,无力赔偿数额达30万元以上的,将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交通肇事罪是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但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最重是6个月的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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