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百科 >诉讼仲裁百科>办案流程百科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2023.09.09 206435人阅读
1

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查看全文 >>
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下简称原告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

1、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族,籍贯××,××文化,工作单位,住××,身份证号:××,××年×月×日被依法××(被采取的强制措施情况);

2、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族,籍贯××,××文化,工作单位,住××,身份证号:××,××年×月×日被依法××(被采取的强制措施情况)。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2、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因其犯罪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人民币××. ××元;

3、判令被告人××、××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被告人××、××进行××犯罪行为。对被告人的罪行,原告人已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揭发和控告。现被告人××一案,已经××公安局侦查终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人民检察院×检刑诉字[20××]第××号起诉书中有详细的叙述,这里不再重复。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了物质损失,现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一并审理,其事实和理由如下:

……

查看全文 >>
3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1.普通民事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的,只能要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物质损失,而不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被害人死亡的,家属只能要求赔偿丧葬费,而不能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

2.因交通肇事罪致人身损伤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即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是: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3.通过调解,被告人自愿多赔偿的,法院予以认可。

4.被告人主动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不影响法院对其定罪,但可以认定被告人有悔罪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5.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只能由被告人赔偿,不能要求其家属赔偿。

被告人家属、亲友自愿要求替被告人赔偿的,法院可以认可,并认定被告人有悔罪表现。

6。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判决的赔偿金不归检察院,而归受损失的单位。该单位已经终止的,赔偿金归继受人。没有继受人的,赔偿金上缴国库。

……

查看全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关百科

  • 强奸罪量刑

    强奸罪量刑

    说到强奸罪,大家普遍最关心的就是如何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换句话说也就是强奸罪量刑是怎样的,这一点可能很多人都不是特别清楚,针对这个问题,律…

    2023.09.22 125056人阅读
  • 法医鉴定

    法医鉴定

    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运用医学、生物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

    2023.09.22 406323人阅读
  • 缓刑的条件

    缓刑的条件

    缓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那么缓刑的条件有哪些,符合缓刑的条件规定有哪些,以及不适用缓刑的条件是什么呢,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这些内容能…

    2023.09.22 50614人阅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关咨询

民法典中合同到期会自动解除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依据合同条款而定。 解析: 1、合同到期是不是自动解除,要依据合同的条款而定,如果是约定到期解除的,合同是自到期时自动解除的。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 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骑电车没带头盔被交警抓到开罚单是否要交钱罚款20元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骑电车没带头盔被交警抓到开罚单要交钱。 解析: 骑电车没带头盔被交警抓到开罚单要交钱。 电动车违章不交罚款,如果有驾照的,会影响到汽车的年审、过户、换证等业务。如果名下没有车辆的话,今后需要考驾照也会受到影响。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财产侵权赔偿诉讼时效规定是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财产侵权赔偿诉讼时效规定是。 解析: 财产侵权赔偿诉讼时效规定是: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计算,有无对当事人造成人身损害不影响财产损害赔偿的请求时效。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一般来说,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是会丧失胜诉权的。不过,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也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刑事诉讼审判流程有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首先是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解析: 首先是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然后开庭并进行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其次控诉方和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性质、如何适用刑法等进行辩护。最后被告人陈述和法院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民间借贷有欠条如何起诉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要根绝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解析: 民间借贷没有借条可以通过搜集其他证据进行起诉的。 民事诉讼中证据的种类还包括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甚至聊天记录等,可以通过其他手段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审理,支持你的的合法诉求。 因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起诉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因为借条不是唯一能证明借款关系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