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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在人才市场怎么迁回原籍

时间:2024-02-19 09:14:02 浏览:7193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户口从人才市场迁回原籍的操作流程是,当事人需要先到人才市场借出报到证,户口页,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到原户籍所在地说明户口迁回原籍的具体原因,并递交入户申请书,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把户口迁回原籍。
户口在人才市场怎么迁回原籍

一、户口在人才市场怎么迁回原籍?

1、准备资料:到人才市场借出报到证、户口页,身份证离职证明、毕业证、家里户口本、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到原籍人事局,说明户口迁回原籍,请人事局在报到证复印件上盖章。

3、到原籍派出所户籍科递交入户申请,(申请人为父或母,入户人为本人)

4、待审批通过后,户籍科将通知本人(或父母),持户口本到户籍科打印入户人资料,增加户口内页资料。

二、集体户口的类型有哪些?

1、高考放榜后,录取高校会要求学生把户口迁过去,这就是学校的集体户口;

2、毕业后,如果做公务员或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就直接迁移到用人单位,这是单位的集体户口;

3、如果在非政府单位上班,那么就要把户口挂靠到人才服务中心,这是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三、户口登记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如果户口在人才市场,那说明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若将来又回到原户籍所在地参加工作,集体户口当然可以依法迁回原籍,集体户口迁回原籍所需要的证明材料,也可以先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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