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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成年后户口可以独立出来吗

时间:2024-03-02 20:48:50 浏览:22395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在成年之后户口可以独立出来,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要独立立户,必须得经济独立,拥有住房。满足分户条件的,可以本人的名义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分户申请,一般要准备好本人的房产证,身份证等有效材料。
自然人成年后户口可以独立出来吗

一、自然人成年后户口可以独立出来吗?

户口可以独立,但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二、户口登记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综上所述,成年的自然人不一定都可以独立户口,在法律层面上满18周岁就属于成年人,可满18周岁的成年人现在基本上都在上学,如果没有独立的住房,而且经济也不独立,那就没办法把户口从家庭户口本中分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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