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圣伟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从事法律工作近二十年。有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经验。为人热情大方、善于帮助当事人捋清法律关系,挖掘证据;团队化作业进行大量检索、案例论证;善于与法官沟通,充分得将事实、法律依据、法律逻辑展示给法官。 善于处理公司全生命周期的工作。 近五年来,结合北京城市副中心特有地理人文情况,研习了宅基地问题及分家析产等涉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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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权利:当债务人未按约定支付款项时,债权人有权申请破产清算或重组。2.陈述意见:债权人可参与听证会,尤其是重大债权的债权人。3.协商权利:预重整阶段,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及相关方协商。4.申报债权:债权人有权申报债权,并会收到详细的债权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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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未发员工提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对处理结果不满可提起劳动仲裁。依据法规,破产企业应支付员工经济赔偿金。劳动者应依法维权,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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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通常因为资不抵债,这是破产的主要原因。破产后的清算是常见的解决方案。不同国家和地区对破产原因有不同定义和分类,包括列举式和概括式。我国通常采用概括式表述破产原因。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可以快速高效地清算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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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去世本身不直接导致公司破产。破产需由股东大会决策,且需满足企业法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支付所有债务或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条件。因此,法定代表人的去世并不构成破产的合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