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是结婚前一方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如果要作为“共同财产”,双方必须约定。这就实际上肯定、明确了......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
孔民律师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硕士,1998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执业至今以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获得了当事人及法律同业者的一致好评。 主要擅长业务领域为婚姻家庭、 继承、房屋买卖、拆迁安置房纠纷、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债权债务等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先后担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协会等多家单位法律顾问。 曾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姻家庭工作委员会会员,解放军某部法律顾问,国家健康养生公益事业网法务部负责人、香港永安专业集团北京法律顾问、海峡两岸中医药合作发展交流协会法律顾问等职务。曾负责148法律援助咨询、代理数百起家庭财产纠纷案件包括继承、婚姻、房屋买卖、安置房纠纷及各类合同纠纷、代理北京六建集团诉讼、代理北京建筑装修设计工程公司与中铁建设集团工程款诉讼、代理物业公司诉讼、代理北京神龙房屋修饰公司诉讼、代理中国教研网纠纷、代理中国文化报社合同纠纷、代理北京金龙汽车驾驶学校纠纷、代理北京时代国审广告传媒公司等公司纠纷。 希望借助高水平专业律师及京创律师团的合作优势,给您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执业理念:认真严谨做律师,以法律为凭;认真严谨办案件,以当事人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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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女方所得的嫁妆,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若在结婚登记前女方已取得嫁妆,则通常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为避免日后纠纷,夫妻双方应事先明确嫁妆的归属,并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共同签署确认文件,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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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若当事人认为财产分割不公,可提起重新分割诉讼。但需注意,已签署的离婚协议或法庭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仅当发现未列出的共同财产或对方有隐藏、转移财产等不当行为时,才可在两年内提出重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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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房产证上单独所有的房产通常不会被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单独所有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这体现了法律对个人财产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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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有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是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资金购买并登记在个人名下,且房贷也由个人偿还,则该房产被视为个人私有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该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