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
经济补偿金,它是指用人单位在与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所给予劳动者的一种经济方面的补偿。
换言之,就是在
劳动合同正式解除或者终止之后,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向劳动者提供的一次性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经济补助。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当中,通常将其称为“经济补偿”。
然而,对于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金所涵盖的具体范围,并未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规定,因此,我们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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