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抵押担保精选解答 > 借条上写两个借款人名字,最后责任怎么承担

借条上写两个借款人名字,最后责任怎么承担

时间:2024.04.12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486人
律师解析:
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通常承担的责任有以下两种情形: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两种保证方式的保证人在偿还借款后,都可以向债务人予以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1.贷款机构会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所以担保人只对担保的债务承......

有效的民间借款的借条需要具备以下条款:一、资金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身份信息;二、借款信息与用途:三、借款金额;四、还款的期限时间;五、借款利率与利息;六、违约金。七、担......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贷款人死了,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借款人离世后,担保人仍需承担担保责任。因为担保的实质是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代为履行,确保债权人权益。借款人离世并不免除其主要债务,担保人仍需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浏览量:1414 2024-05-16
  •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抵押财产权属有争议、抵押财产不明确、抵押物未办理登记手续、抵押物重复抵押、以签订抵押合同的方式规避法律规定、主合同无效、用不得抵押的财产抵押、抵押财产价值不确定、以及破产企业在法定期限内对无担保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等。

    浏览量:1343 2024-05-16
  • 物权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物权的主要范畴包括所有权(不动产和动产)、用益物权(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以及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这些构成了物权领域的核心要素。

    浏览量:847 2024-05-16
  • 保证的种类有哪些

    敬雯婧律师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具体有两类,一种是一般保证,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

    播放量:1300 2022-06-08
  • 三种担保物权的区别是什么

    敬雯婧律师

    抵押和质押的最主要区别是标的物是否转移。质押和留置都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但占有的标的物不同。区别质押和留置最主要的一点是看标的物是否与主合同有牵连以及占有标的物的原因。

    播放量:1097 2022-06-08
  • 再担保与共同担保有什么区别

    敬雯婧律师

    1.再担保是为担保人设立的,而共同担保则是二人或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为同一债务提供保证。2.可设立再担保的只有主担保且仅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再担保的方式有保证再担保、抵押再担保和质押再担保三种等。

    播放量:605 2022-06-08
光山县李学勇律师

河南通冠律师事务所

李学勇律师(183-3868-7569),男,汉族,2005年毕业于河南大学,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专业理论素养,办案谨慎,注意细节,责任心强,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南省律师协会会员。李学勇律师执业于河南通冠律师事务所,为该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执业为民,为困难、弱势、低收入群体服务的执业理念;勤勉、谨慎的执业。依法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多起民商、刑事辩护类的案件,并在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等方面有着一定的办案技巧及业务水平。执业以来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理念,用心、尽心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期间办理的多起民商事纠纷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多次获得了当事人的肯定和一致好评,为当事人提供了诸多积极、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了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学勇律师主要擅长各类民事经济法律纠纷的处理,主要业务范围: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争议、常年法律顾问、各类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等。李学勇律师始终秉承“最大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一如既往地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职业理念,以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为执业信仰。

咨询该律师
  • 什么是瑕疵担保责任

    1467人阅读

    瑕疵担保责任是担保责任体系中的重要部分,指交易活动中一方将财产或权益转移给另一方时,必须保证无瑕疵。若存在瑕疵,需向接受方承担法律责任。传统理论分为权利瑕疵和物之瑕疵,共同构成完整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

  • 房产抵押与私人区别在哪

    1427人阅读

    房产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差异在于:抵押人将财产作担保,保障自身或第三方债务偿还;抵押权人则对未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有权从抵押物中优先清偿。抵押人可收取抵押物孳息,而抵押权人有权处置抵押物。

  • 反担保合同的效力能独立于担保合同吗

    2000人阅读

    法律上,反担保协议不被视为独立存在的合约。其效力源于并受限于主债权债务合同。若主合同失效,担保合同亦失效。反担保协议只是主合同的从属部分,不能被视为独立于主合同之外的单独存在的合同关系。

  • 抵押物转让未通知抵押权人是否违法

    1478人阅读

    抵押期内,抵押人转让已登记抵押物须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未披露事实,转让行为无效。转让价格显著低于实际价值时,抵押权人可要求提供担保。抵押人欲转让已登记抵押物,须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并告知受让方抵押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