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
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
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
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