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关交通肇事所引发的生命丧失赔偿问题上,我们通常将其视为非继承性财产。
原因在于,所谓的“遗产”,是指自然人去世后留下的合法个人资产;
而死亡赔偿金则是在意外事件或自然死亡等多种情况下,由责任方根据特定标准向死者家属提供的一定数额的赔偿金,这种赔偿主要是对受害人家属的人道关怀和经济补偿,而非对死者财产的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