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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
宅基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2-26 05: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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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石家庄集体土地宅基地及建筑物补偿标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补偿分两种:国有土地拆迁安置、集体土地拆迁安置国有土地的拆迁由于出现诸多问题正在酝酿修改,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支付货币补偿费。货币补偿费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房屋建筑面积、新旧程度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拆迁住宅房屋的平房、非单元式楼房应增加附属设施补偿。被拆迁住宅房屋在合法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内小于规定容积率的,其多出部分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应给予适当补偿。目前集体土地征收中涉及补偿的费用为三类: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后两者归所有者所有。目前正酝酿立法解决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中存,在的问题,诸如补偿标准过低、补偿不公、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暴力等。在目前法律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实际上政府在以“公共利益”为由典型的就是“城中村改造”集体土地征收政府看中的是土地出让金,补偿金一亩地三四万、五六万,但变为国有土地后进入土地市场卖给开发商时,就成了几百万,政府赚了巨大差价。所以,我们还要靠律师在政策框架内根据经验运用技巧争取权益最大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集体土地宅基地纠纷起诉条件如何规定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具体流程是什么?
1、集体土地可以过户,但前提是,买方必须是本村村民,否则不予变更。集体土地如果土地证不办理变更,房产部门是不会给当事人变更房产证的。(国有土地变更:先更房产证,后土地证。集体土地:先土地证,后房产证)。2、持有房地产证的房屋出售,交易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申报成交价格,到市房地产交易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登记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地产证。3、土地证过户费用若属抵押(按揭)购房,在办理交易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他项权利证》给银行。4、缴交资料(1)、市房地产证买卖登记申请表;(2)、市房地产买卖合同;(3)、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知(房屋属共同共有或出租或房改房的);(4)、房地产证(如两人以上共有,提交共有证);(5)、测绘分户图(按申请户数);(6)、买卖双方身份证明;(7)、解困房买卖合同(属解困房);(8)、地价评估答复书(未办土地有偿出让手续的房地产)出售或购房一方属单位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9)、有关部门同意出售或购买的证明属抵押(按揭)购房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抵押物价值评估书或双方确定价值协议书、抵押合同和主合同;(10)、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11)、金融机构法人资格证明;(12)、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3)、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三、流程图:收件前,申请人到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办理房屋继承需提交证件(1)、房屋所有证(2)、继承公证书(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4)、继承人申请书综上所述,法律规定中农村的集体土地的转让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这些都是具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流转,并且土地使用权可以变更,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但是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或者国家所有不归个人所有,所以在需要转让或者需要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之前,需要对此类相关知识要有明确的了解。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具体流程是什么【温馨提示】通过以上的回答,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点击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步骤是什么
农村的集体土地征收的流程的第一步是发布征地通告,第二步是征询村民的意见,这一点是在政府组织的听证会上村民可积极发表不同的意见,第三步是进行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的登记确认,拟定相关的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等这些步骤。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集体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土地使用年限是根据用地类别分类的。与是否为集体使用证没有关系,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你的用地年限为70年。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集体土地使用权村集体收回后重新按排该如何过户
1、组级集体土地收回后,按照上一轮承包时是谁家的,继续该这家承包。2、如果有人放弃承包,组开会决定如何分配。程序很简单,村干部、组干部、镇、乡政府将意书面材料送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确权领导工作组,确权、发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多少个人
根据你的问题,做如下解答: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签转让合同,所以不存在多少人签字问题。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上述内容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对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不可以继承的。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因此,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实际上不可以继承,但可以继续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更多相关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
问题:村集体占用村民宅基地及砖混房怎样补尝?
国家没有统一标准,每个地方的补偿标准不一样,要根据房屋的性质以及装修程度等因素,由评估机构按照当地最新标准计算补偿金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同一村集体甲借乙名申请宅基地并出资建房,乙能主张什么权利?
侵犯了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物权法》相关条文: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国家征地的时候应当给予补偿,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人可能会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分配: 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分配纠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 国家征收土地时,必然会对承包经营户的财产造成损失,为了弥补被征地农户在农田基本建设中投入的损失,理应对被征地农户予以补偿。当发包方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收到上述费用后,有义务将这些费用支付给相关的农户。如果拒不支付,则构成对这些农户的侵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农民有将自己承包的土地流转的权利。当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或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方的情况下,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但当承包方采取转让,互换的形式流转时,则原承包方不能取得相关费用。因为转让和互换,不同于转包或出租的形式。转包或出租,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承包合同并没有改变。而转让和互换的形式,第三方已经完全取代了原承包方的地位,原承包方已经退出了承包合同,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和义务。 二、安置补偿费分配纠纷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 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二款规定,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安置补助费并不必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最高人民法经(1995)13号复函的精神已不再适用。当被征地的家庭承包方不需要统一安置时,安置补助费应当发放给该家庭承包方或用于支付该家庭承包方的保险费用。发包方应当支付而拒绝支付安置补助费,侵害了许弃统一安置家庭承包户的合法权益,该家庭承包户作为被侵权人发包方,请求发包方支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当予以支持。 三、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其成员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就土地补偿费发生纠纷的情形大量而普遍存在。与其他涉农纠纷相比,该类纠纷往往涉及农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具有矛盾激烈,难于化解的特点。目前,由此引发的涉诉已经在整个涉农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目前,农村集体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是否能够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分配,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有的省通过地方性法规定等方式明确禁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分配,但另外一些地方则以文件或者地方性法规的方式对此种做法予以认可。有的省则对此问题没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第24条明确规定,发包方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永久使用权有法律效应吗
依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是有期限的,所以合同约定承包永久有效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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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滢钰律师
2024-05-01 13:28:32
具体问题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问题:协议写着如果拆迁大棚附着物获得补偿去掉5万元成本剩余钱平分,请问曹律师包括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20:17:08
宅基地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房子可以是所有权
问题:农村宅基地归属权是?办了产证的,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024-04-27 18:16:10
依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拿回合法补偿。
问题:当地拆迁办托欠11个月过渡费我谁可以解决?
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18:39:10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会安排专门人员和您沟通,请保持电话通畅
问题:拟征地公告张贴后,需要多久张贴征地公告及赔偿标准呢,谢谢?
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13:21:56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会安排专门人员和您沟通,请保持电话通畅
问题:我是江苏省徐州市捍改水有补偿款吗?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4:1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搬迁不合理?
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08:49:38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会安排专门人员和您沟通,请保持电话通畅
问题:农村征地村委有抽成吗?
周齐律师
2024-04-24 14:49:19
遇到征地、拆迁等专业问题,你可以直接联系我,说说具体情况,给你专业的解答和分析!
问题:农村自建房,能不能拆?
2024-04-24 13:32:46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针对解答你的问题
问题:学校校长强占别人家宅基地要怎么检举?
王思佳律师
2024-04-22 08:03:36
你好!您的问题我们处理过,具有胜诉经验。请您详细说一下具体情况,拨打律师手机号可免费咨询。 ★本解答来自北京资深品牌律所,相同律师费聘请知名专业律师,可提高获胜金额或降低损失!
问题:个人土地承包给给人了,现在土地占地了,这个钱应该给谁?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4:1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搬迁不合理?
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18:39:10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会安排专门人员和您沟通,请保持电话通畅
问题:拟征地公告张贴后,需要多久张贴征地公告及赔偿标准呢,谢谢?
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13:21:56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会安排专门人员和您沟通,请保持电话通畅
问题:我是江苏省徐州市捍改水有补偿款吗?
张滢钰律师
2024-04-25 08:49:38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会安排专门人员和您沟通,请保持电话通畅
问题:农村征地村委有抽成吗?
王思佳律师
2024-04-22 08:03:36
你好!您的问题我们处理过,具有胜诉经验。请您详细说一下具体情况,拨打律师手机号可免费咨询。 ★本解答来自北京资深品牌律所,相同律师费聘请知名专业律师,可提高获胜金额或降低损失!
问题:个人土地承包给给人了,现在土地占地了,这个钱应该给谁?
张滢钰律师
2024-05-01 13:28:32
具体问题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问题:协议写着如果拆迁大棚附着物获得补偿去掉5万元成本剩余钱平分,请问曹律师包括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20:17:08
宅基地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房子可以是所有权
问题:农村宅基地归属权是?办了产证的,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024-04-27 18:16:10
依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拿回合法补偿。
问题:当地拆迁办托欠11个月过渡费我谁可以解决?
周齐律师
2024-04-24 14:49:19
遇到征地、拆迁等专业问题,你可以直接联系我,说说具体情况,给你专业的解答和分析!
问题:农村自建房,能不能拆?
2024-04-24 13:32:46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针对解答你的问题
问题:学校校长强占别人家宅基地要怎么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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