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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撤销和变更主要有哪些形式

遗嘱的撤销和变更主要有哪些形式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2-28 02:57:57 已帮助37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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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主要有哪些形式

在我国,遗嘱形式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自书遗嘱,即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


(2)代书遗嘱,即由他人代书的遗嘱,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有效:


A、有两个以上合格的见证人当场见证。


B、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


C、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均须签名。


以上三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条件均属无效。


(3)录音遗嘱,要使录音遗嘱有效,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便无效。


(4)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也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也是无效。而当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应属无效。


(5)公证遗嘱,对于以上四种遗嘱形式,经遗嘱人亲自申请,可以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而且公证遗嘱的效力优于其它任何形式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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