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不是必须公证才有效。遗嘱有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五种方式。
自书遗嘱必须亲笔书写,不能打印,也不能让别人代写。书写时字迹要清晰,语义要准确,不要使用摸棱两可的语言。 代书遗嘱需要有立遗嘱人、写遗嘱人以及两个与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以上的见
证人签字。
录音遗嘱用现代电子手段留下被
继承人口头表达的遗嘱内容,须见证人证明录单内容并妥善保管,以免被篡改、丢失等。
口头遗嘱在特定情况即被继承人生命垂危和其他危急情况下使用。由于
证据力差,《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继承法对见证人资格也有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