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行政复议机关如何举证这个问题,我们不便于议论。但是作为我们自身要知道一下几个点。第一,行政复议举证的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第二,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第四,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第五,被申请人如果没有提交相关证据,复议机关将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将决定撤销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