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产假、又称护理假、陪护假、照顾假,是
女职工合法生育期间,给予其夫照顾女职工的休假权利。陪产假不是
劳动法规的规定,是计划生育
法规的规定,由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根据福建省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福建省女孩子该合法生育的,再根据厦门
晚婚晚育陪产假规定给予男方照顾假15天,假期
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一条 依法办理
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
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
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
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以上是厦门男职工
陪产假多少天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