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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两个人谈恋了后分手了后对方找说谈恋期间花的钱都换不然报警但是那时候都是自己自愿给我花的我没要求他给我花但是我那时候没告诉她自己的身份只是说了假名字还有别的学校但我跟见面吃饭甚至陪他睡过我是读大学?

ask****905 江苏-徐州 同居咨询 2024.03.08 21:46:04 316人阅读

你好,如果两个人谈恋了后分手了后 对方找说谈恋期间花的钱都换 不然报警 但是那时候都是自己自愿给我花的 我没要求他给我花 但是我那时候没告诉她自己的身份 只是说了假名字 还有别的学校 但我跟见面吃饭甚至陪他睡过 我是读大学 我不知道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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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520261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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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可以帮您解决,但是需要知道对方向您所要的钱是一起吃饭的还是转账?您和他的聊天记录保留的还多不多?

2024-03-09 09:34: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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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85357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常州 咨询解答:21372条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2024-03-08 21:47:06 回复

审查分手费的形式要件。①、从分手费的特征和给付方式看,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的行为应为要式法律行为,即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必须以书面形式,而不能采取口头形式,否则,不能受法律保护。因此,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口头约定或一方口头承诺给付的分手费,日后发生纠纷时则不能得到司法救济。当然,当事人能够按口头约定或口头承诺给付分手费的,则另当别论。②、以欠条、借条、协议等书面形式确定的分手费,在司法审查时,应加以区别对待:第一、只有单纯的欠条、借条,而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则不能认定为分手费。不仅有欠条、借条,且有其他证据佐证系分手费的,应认定为分手费。第二、以欠条、借条形式记明分手费,且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应认定为分手费。因为,从公证的法律效果来说,经过公证的民事合同所确认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直接具有申请法院执行的效力。所以,经过公证的欠条、借条所确认的分手费,应认定其效力。第三、双方协议形式确定的分手费,只要双方签订协议的行为合法,且协议中明确写明为分手费的,应认定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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