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
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或
逮捕后需要
变更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并出具
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
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取保候审的保证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二种方式。所以,如果在取保候审时是采用了保证人保证方式的,就不需要另外交纳保证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