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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里面的医疗保险
社保里面的医疗保险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2-29 07:41:33
已帮助427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成都市原来交的非城镇综合养老保险里面的医疗保险,算不算社保的医疗保险年限
社会保险
中的
养老保险
是累积计算的,不会由于中间停止缴纳而清零。在中断之后有缴纳的,则以前参保的年限以及个人缴纳金额部分会累计的。而在一个
医疗保险
缴纳年度内,
社保
停止缴纳3个月,医疗保险的缴纳年限清零,将重新计算。个人账户余额在重新缴纳
医保
后,将会激活并可以继续使用,因此个人缴纳的医保金额不会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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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里面的医疗保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现在公司交社保,以前在家里参加过农村合作医疗,不过近两年没交过,需要回家取消吗
1、解决了乡村合作医疗保险还能办社保,但是只能享受一份,需要退掉新农合。 2、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人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效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规则。 3、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本领、暂时失去劳动职位或因健康原由导致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赔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规则。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需要肯定要求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得到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赔偿,它是一种再分配规则,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4、社会保险的主要事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5、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本领或失业时予以必要的物质帮助的规则。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6、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肯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遇到劳动风险时予以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要求,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限定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因未缴纳社保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应当如何赔偿
1、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医疗保险,造成劳动者患病后无法报销医疗费用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2、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张恒
问题:我在厂里上班一个月工伤,现在医院治疗,厂里是自费没有走保险,那我后期还有什么赔偿吗
根据你的鉴定级别确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醉酒驾驶摩托车,不小心,把别人擦倒了,事故组处理好了,人民检察院,怎么又打电话给我呢!如果法院判决,拘留六个月,厂里还能给我交医疗保险吗?
退休工人被判刑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刑满后按服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退休金并参加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144号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已领取养老金人员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养老金发放问题的请示》(黑劳社呈2001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亘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劳动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零零一年三月八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学校里交了医疗保险,在家里可以自己交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两者冲突,报销的时候也只有一种生效。二者报销比例相差无几,如果是学校给办的医保卡,建议孩子选择学校办理的,报销比例比新农合和城乡的都要多。毕竟是国家的政策,照顾学生。 国家医保政策规定:新农合、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不得重复参加,因为对每一个参保人都有配套资金,如果同一个人参加两种,那么国家对一个人需配套两份资金,给国家社保资金造成不必要支出,但参加两份是否就能重复报销呢?答案是否定的,不管你参加了几种医保(商业保险除外),最终只能选择一种报销,因为你的手续只有一套,医保不承认复印件。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社保只买养老保险,医保买农村医疗保险可以不,对以后领养老金有影响吗?
社保交满15年后医保能单独交。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医保可以去社保局咨询申请办理单独申请缴纳的,医保是要缴纳到你退休的年龄。并且医保可以转回户籍地,当你退休后是把退休金打你银行帐户。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问一下单位的社保必须是五险么,单位如果只给交了养老失业和生育,没有医疗
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产检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所以公司不给上,也完全没有问题。你可以要求由公司承担这些费用,公司不肯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会依法让公司承担这部分费用的。法律条文见《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中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的标准: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这里特别提醒的是:是你社保缴纳的基数,不一定是你的基本工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今年60岁交社保交15年,医保已交满15年了,请问医疗保险还要交多长
按照社保局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缴纳最低要缴过15年,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如果在你退休前仍没有缴过15年的话,你应按照上一年的全年在职职工的收入标准的比例,一次性补齐缴过你参保的年限(也就是15年),才可以退休后领取你的养老金。楼上还涉及医保,我不知道你们那里的标准时15年,但我们这里的标准时医保要缴过20年,退休后才可以享受在职职工的相应待遇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 没有办过医疗保险。现在生病了去哪里找可以补助
自续交的方式一般是到医保所在地的社保局去办理自缴的手续,具体的操作方式需要到当地的社保局咨询。医保中断,连续3个月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恢复缴费后,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重新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1年后方可重新享受医保待遇。从原单位辞职,并已将社保关系从单位转入到个人后,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是否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保费,决定权在您自己。如果养老保险不补缴,其中断的前后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如果医疗保险不补缴,缴费年限将不能合并计算,而是要从重新缴费的时候开始计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诊所做手术时,因为医疗器械有问题,造成手术失败,现在要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医院做手术时,因为医疗器械有问题,导致手术失败,现在去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医院做手术时,因为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导致手术失败,现在要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去正确理解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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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06:44:25
写欠条可以,内容写清楚
问题:但是协议中缺少3、4月份的工资金额,公司领导说3月份的工资本月发放、4月份的工资次月发放,同时他们提出暂未发放的工资可以写工资欠薪条?
刘飞飞律师
2024-04-25 20:10:48
什么滞纳金要交11万多,开玩笑的吧
问题:我现在退休我要交十一万多滞纳金合理吗?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6:48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我老婆在单位工作十三年一真没买保险,干了一份兼职,兼职给买上了,还能向第一个单位要求保险补偿吗?
王刚律师
2024-04-25 15:11:44
可以的。未签劳动合同,从入职的次月起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未缴社保可要求离职补偿金。
问题:两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月17日入职的本公司,我12月18日入职的本公司分店,目前这么一个情况?
钱威律师
2024-04-24 17:37:06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劳动纠纷问题想询问一下?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7:5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劳务纠纷?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4-23 17:47:17
请您把详细情况告诉我一下,我来电话您!1
问题:劳动仲裁纠纷?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9:4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周六请假,店长要求扣除我双倍工资,合法吗?
钱威律师
2024-04-22 19:30:5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刚才咨询的方便打字发下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1 21:14:32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问题:服装厂上班,还在试用期可以直接辞职嘛?
王刚律师
2024-04-25 15:11:44
可以的。未签劳动合同,从入职的次月起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未缴社保可要求离职补偿金。
问题:两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月17日入职的本公司,我12月18日入职的本公司分店,目前这么一个情况?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6:48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我老婆在单位工作十三年一真没买保险,干了一份兼职,兼职给买上了,还能向第一个单位要求保险补偿吗?
钱威律师
2024-04-24 17:37:06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劳动纠纷问题想询问一下?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7:5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劳务纠纷?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4-23 17:47:17
请您把详细情况告诉我一下,我来电话您!1
问题:劳动仲裁纠纷?
钱威律师
2024-04-22 19:30:5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刚才咨询的方便打字发下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06:44:25
写欠条可以,内容写清楚
问题:但是协议中缺少3、4月份的工资金额,公司领导说3月份的工资本月发放、4月份的工资次月发放,同时他们提出暂未发放的工资可以写工资欠薪条?
刘飞飞律师
2024-04-25 20:10:48
什么滞纳金要交11万多,开玩笑的吧
问题:我现在退休我要交十一万多滞纳金合理吗?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9:4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周六请假,店长要求扣除我双倍工资,合法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1 21:14:32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问题:服装厂上班,还在试用期可以直接辞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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