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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职工医疗保险哪一年开始

青岛职工医疗保险哪一年开始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3-01 08:37:39 已帮助39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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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积吗

社会保险是每一位职工的保障,尤其是医疗保险,更与大家息息相关,但是不少人有这样的问题:如果辞职后中间有一段时间没工作,即没有缴纳医疗保险,当重新工作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积吗?今天律师365就将针对这一问题为大家做出详细解答!


一、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积吗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可以累积的!也就是说中间断交可以累计年限。医疗保险不连续缴纳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因为如果断交期间,生病住院需要报销的话,报销的比例是会下降的。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3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二、医疗保险缴纳年限相关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失业者参保是无需缴费的。在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保险异地转移,医保可随同转移。失业者在失业地即可参加职工医保了,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医保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经办机构应将缴费金额、时间等信息及时告知医保经办机构和本人。而在转移方面,需要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失业人员停止领取保险金后,经办机构也将停止为其缴纳医保费用。此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按规定相应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


社会医疗保险包括三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和补充医疗保险。这三部分是纵向依次递进的三层保障体制。


而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时得到基本医疗,享受基本医疗待遇,是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险种。


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是为了提高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个人负担,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则是企业为了不降低职工现有的医疗待遇水平,保证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过渡而建立的,是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的补充形式。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政府补贴,由区社保中心统一管理,按照统一报销标准使用的。补充医疗保险由参保单位从单位工资总额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制定政策自行管理。


对于医疗保险相关缴纳政策是国家根据现在社会的相关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的,这也是国家对人民关怀的一种体现形式,及时了解相关的政策也能帮助自身进行比对,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积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不过由于断缴期间,如果生病住院需要报销的话,报销的比例会受到影响,甚至可能得不到报销。所以小编提醒大家最好还是不要断缴医疗保险,以免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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