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参保患者出院后,需在每月1日前将 ①病历首页复印件(需医院
医保科盖章) ②出院小结 ③住院费用收据 ④住院
医疗费用明细(一日清单) ⑤医保现金交款单复印件 ⑥出院证 ⑦
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社区,进行相关登记。 每月5日前,各社区将相关材料及表册上报区医保办。 每月5日—10日,区医保办审核相关票据,核算报销金额。 每月12日—15日,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次月上旬,支付报销费用。参保患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医保办领取。 以重庆市为例,根据重庆市2008年最新报销比例调整,市民若选择二档参保,即参保费用200元个人缴纳60元|年|人,其
医疗费销比例将在原有基础上上调10%,参保市民每人每年的医疗费报销金额上限为6万元;选择一档参保的市民,其医疗费报销按当地新农合报销标准执行,年报销上限由原来的1万多元增至3万余元。 城乡合作
医疗保险分为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按医院等级确定,最低为200元,最高为1000元,居民看病时所付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之下,由参保居民自己承担。这就是对南汇县
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程序问题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