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协议书内应明确注明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如果是
招标 选择的承包人,工期总日历天数应为
投标书内承包人承诺的天数,不一定是招标文件 要求的天数。因为招标文件通常规定本招标工程最长允许的完工时间,而承包人为了 竞争,申报的投标工期往往短于招标文件限定的最长工期,此项因素通常也是评标比 较的一项内容。因此,在中标通知书中已注明发包人接受的投标工期。 合同内如果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移交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时,在专用条款内还需明 确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此项约定也是判定承包人是否按
合同履行了 义务的标准 上诉就是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怎么算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