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诉讼管辖专题 > 老师与学校打官司

老师与学校打官司

老师与学校打官司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6 15:16:14 已帮助444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人身伤害与学校、同学打官司可以得到怎样赔偿
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参加体育运动造成他人伤害属于风险免责,因为参与人已充分认识到了体育运动可能存在的风险,自愿承担这种风险,除非加害人系故意行为。 所以,如果肇事同学没有故意的情节,其只承担公平责任范围内适当补偿责任;而校方如果已经尽到了必要的管理责任,对于此类体育伤害,特别是课后的,一般不承担责任。 受害人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